视频|上海出台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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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977 | 回复1 | 2024-6-1 08:29:17|发表时间:2024-6-1 08:29:1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31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24年6月1日起,本市职工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规定的购房情形(即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主贷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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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列 | 2024-6-2 06:50:02|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的热情讨论,让我对这个话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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