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未按期披露中报,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明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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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34 | 回复3 | 2024-9-16 01:55:51|发表时间:2024-9-16 01:55:5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证监局官网9月14日发布关于对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根据《决定》,经查,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截至2024年8月31日,该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该公司董事长李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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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青 | 2024-9-16 16:52:11|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大家的讨论,感觉大家的思维都很活跃,学到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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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点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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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雨黄昏 | 2024-9-16 22:44:51|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精彩,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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